近期隨著《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部分地方政府提出推動「農業發展權移轉制度」的建議,主張這能夠補償農民的權益損失。然而,不少專家學者卻提出警告,兩者本質完全不同,貿然推動反而可能為國土空間規劃體制帶來危機。(圖片提供/國土署)
近期隨著《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部分地方政府提出推動「農業發展權移轉制度」的建議,主張這能夠補償農民的權益損失。然而,不少專家學者卻提出警告,「農業權」是關於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基本權益,而「農業發展權」則是討論土地未來可能的開發權利,兩者本質完全不同,將兩者混為一談且在毫無理論基礎與研究分析下,若在臺灣草率推動,反而可能為台灣的農地和農民帶來一連串難以預料的後果,也將使國土空間規劃體制面臨無法恢復之崩壞。
一賣就無回頭路 農地將永遠喪失未來發展機會
首先針對雲林縣府日前提出的「發展權移轉制度(TDR)」,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戴秀雄副教授表示,TDR 多為土地發展「受高度限制」所衍生的補償制度,但現在雲林呼籲的TDR,則是「因農地發展受限;要求鬆綁開發」,更像是在乎「農地不能隨便蓋房子」,本意相當可議。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鄭安廷教授則認為,「以都市計畫地區現有古蹟、公保地及其他的容積移轉制度可知,送出基地完成權利轉移後,原有土地將完全失去發展權,變成公有土地、公共設施用地或是永久保存的文化資產。」因此若只執著於眼前的短期利益,而不是將未來的發展需求納入考量,而做出這樣「一次性」的決定,可能會讓土地使用完全失去之後的調整空間。
舉例來說,雲林的阿明有一塊祖傳農地。若按照「農業發展權移轉」制度,把土地的開發權利賣給建商,雖然可以拿到一筆補償金,但這塊地從此就永遠只能作為農地使用,即使30年後,這個地區發展成為重要的產業聚落,周邊土地都已經轉型為工業區或商業區,阿明的這塊地也無法變更使用,因為權利一賣出,就無回頭路,也等同喪失未來發展機會。鄭教授也進一步解釋,「如農地有所謂的發展權並且得以移轉送出,未來將不再有因應社會發展檢討變更使用可能,對土地所有權人限制較維持農地將更為嚴格。」但實際上,土地使用需要因應社會發展而靈活調整,一旦農地發展權被固定,未來即使面臨重大建設需求或產業發展機會,也將失去變更的彈性,對個人甚至是國家整體發展可說是百害無益。
難解的計算題 誰有權決定農地發展權的價值?
而在實務操作面上,最關鍵但也最棘手的問題是:如何計算農地發展權的價值?以台灣的區域發展差異來看,同樣面積的農地,在不同縣市間可能有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價差。究竟這塊農地的發展權值多少錢?若建商用這個權利在臺北蓋大樓,又該如何計算兩地的價值差異?鄭教授也指出:「農業發展地區如貿然引入發展權移轉制度,其農業區發展價值的計算、農地與可建築用地轉換價值,甚至跨縣市轉換都會引起重大爭議。」更重要的是,這種制度可能加劇區域發展不均衡,富裕的都市地區可能大量收購農業縣的發展權,導致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
防不勝防 投機客可能成為最大贏家
依照我國推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制度前例,因公共設施保留地可移出容積之供給量,遠高於建築開發商購入容積之需求量,已發生送出基地間彼此削價競爭及土地掮客藉意壓低價格(公告現值1至3成左右)收購之情形。監察院曾對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制度提出糾正,如果容積移轉套用在農地,以目前全國耕地約77萬公頃,農地面積與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2.3萬公頃,其中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約1.2萬公頃)相較,已高達數十倍之多,很可能重蹈覆轍。簡單來說,若是現在允許農地可以賣發展權後,就可能會有投機客看準機會,在市場交易機制下,勢必形成供給端競相削價競爭、掮客惡意壓低收購之情形,無法真正照顧到農民權益。更深層的問題是,一旦農地被視為可交易的商品,可能徹底改變原有農地的本質。投資客也可能為了等待價格上漲而讓農地閒置,或是進行最低程度的耕作以符合規定,如此不但違背了「農地農用」的初衷原則,更可能破壞既有的農業生產環境。
務實可行的解方 強化現有農業政策、加速國土計畫才是正道
「農民權益的保障當然重要,但應持續由農政與社福系統依照專業分工有效挹注資源在農民、農地及農業縣市。」鄭安廷教授指出,與其推動複雜且潛藏風險的農業發展權移轉制度,更應該著重於強化現有的農業政策,如目前農業部已規劃的「農業堆疊式給付措施」,包括農地對地給付、確保糧食安全給付和生態環境給付等,才能真正達到確保農業發展、保障農民權益的目標。
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家儂教授也認為,一旦開啟農地發展權移轉的大門,可能對我國的土地管理體系帶來不可逆的負面影響。此外,成功大學規劃設計學院院長張學聖特聘教授也強調「無論台灣該怎麼設計出合宜且足夠的土地平衡與回饋機制,都需要讓《國土計畫法》上路,才能不斷修正政策。」。由此可見,在追求權益保障的同時,也要謹慎評估政策可能帶來的長遠影響,避免為了短期利益而犧牲產業的永續發展,而這也正是推行《國土計畫法》的積極意義,透過這樣合理有序的計畫去引導各類型產業發展,進而創造保育、農業、城鄉發展的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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