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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國鐘先生和藥華藥的聲明似乎對Widmann博士的陳述表達不滿。Widmann博士表示:「最初的合作構想是,由藥華藥提供具有成本競爭力的原料藥,再由AOP負責將該原料藥開發成藥品」。我們的陳述不應讓藥華藥感到驚訝,因為藥華藥過去的許多公告、媒體採訪、以及自己的上櫃公開說明書,都闡述過相同或類似的概念。
其實藥華藥就是依賴AOP Health的歐洲數據來獲得Besremi®在美國的新藥核准。林國鐘先生在7月10日接受《今周刊》採訪時自己也承認Besremi®的新藥申請缺乏美國的臨床試驗數據。林執行長說:「Ropeg在美國雖然取得藥證,但也面臨兩大劣勢,其一,藥華藥以歐洲臨床數據,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美國藥證,缺乏美國臨床試驗的結果,就是美國醫師對Ropeg這個藥物不熟悉。」
因此,我們恕難接受藥華藥指責AOP Health意圖誤導公眾,因為類似的陳述,在藥華藥過去發布的眾多公開聲明中都可以找得到。
3. 多年以來,林國鐘先生和藥華藥不斷向台灣大眾,重複以下完全錯誤的概念:
「依照藥華藥與AOP之授權合約,AOP有義務提供藥華藥所有Ropeg的臨床試驗數據資料,然AOP屢屢不依約行事,已構成終止合約條件,以至藥華藥被迫終止合約。」
德國仲裁庭和最高法院都已明確表示,藥華藥非法終止與AOP Health的相關協議。因此,藥華藥所提供其終止相關協議的理由進而被迫解約的陳述已不攻自破。正在進行的仲裁根本不涉及藥華藥是否可以終止合約。相反地,仲裁庭其中一個決定就是藥華藥非法解約所必須擔負的賠償金額。
如果林國鐘先生繼續選擇不向公眾披露所有相關事實,並持續誤導大眾,我們將採取必要行動以保護AOP Health的權益。同時,我們誠懇地呼籲藥華藥的董事會,應該勸阻林國鐘先生過去幾年持續對公眾散布似是而非的言論。我們相信董事會的成員,只要自己調查相關事證,就會了解林國鐘先生的言論並非事實,並正在侵蝕藥華藥的長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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