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台禁賣菸酒品 違法裁處最高5萬元罰鍰

2022/05/10 10:19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向民眾介紹講解菸酒法令,提醒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 或價格不合理之菸酒品,以免有害健康,現場民眾參與踴躍。(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受疫情影響民眾對網購的依賴性大增,網路甚麼都賣,就是不能賣菸酒品,近來知名網路購物平台因販售菸酒品被主管機關認定違法裁處違規並開罰,引發國人對酒品販售議題重視。根據「菸酒管理法」第30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民眾,目前政府仍未開放網路可以販賣菸酒品,請民眾遵守規定。
如以網路平台或社群網站及其他可供線上購買方式販賣菸酒品者是會觸法的,違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表示:為保障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權益,法令明定不能賣菸酒品給未滿18歲的民眾,因網路販售交易無法辨識確認購買者年齡,故依規定不能在網路平台或社群網站販賣菸酒品;但一般民眾因不知道此項規定,而將家中收藏老酒或從國外帶回的菸酒品藉網路轉賣牟利,都會因違反規法而受罰,依財政部准許旅客攜帶入境限量菸酒品,僅能自用或餽贈,依菸酒管理法規定,意圖轉賣者可罰3萬至50萬元,建議民眾注意規定避免受罰,賣家為逃避稅費,於網路販售免稅菸酒,已構成菸酒管理法第46條販賣私菸、私酒行為,提醒民眾要小心不要觸法。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陳勇勝指出,為保障民眾健康及消費權益,提醒民眾在選購菸酒品時,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價格不合理之產品,以免有害健康,如有發現疑似不法菸酒,可撥打高雄市政府菸酒檢舉專線電話:(07)3314320 提出檢舉。

歡迎上網查詢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


警語: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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