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透過各式管道加強宣導菸酒法規,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不要因短期獲利而冒險,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提供)
近期出國旅遊正夯,許多民眾回國時會在機場免稅店購買菸酒攜帶入境。然而,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免稅菸酒僅能自用或餽贈,若違規轉售,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查獲物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處查獲物現值1倍至5倍罰鍰,最高以新臺幣600萬元為限。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
免稅額度有限 轉售即違法
根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規定,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酒有數量及年齡限制:酒類為1.5公升(不限瓶數,114年1月25日起,由1公升調升至1.5公升),且以年滿18歲之旅客為限;菸類為捲菸1條(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且以年滿20歲之旅客為限。超過免稅額度須向海關辦理申報並補繳稅捐,未如實申報者,亦可能面臨罰則。
免稅菸酒超量未報關之裁罰基準表。(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提供)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指出,攜帶入境的免稅菸酒,僅限自用或餽贈,不得轉售牟利,否則將以販賣私菸、私酒論處。部分民眾利用社群媒體、拍賣網站或通訊軟體低價轉售免稅菸酒,甚至有透過「人頭」將大量免稅菸品攜帶入境後再行分銷,試圖規避法規,謀取不法利益的情形。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無論販售數量多寡,只要涉及交易即屬違法行為,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若查獲物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還可能面臨最高新臺幣600萬元的罰鍰。
宣導重於處罰 透過各管道加強宣導菸酒法規
為了維護市場秩序與市民健康,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除了不定期抽檢市售菸酒及加強查緝力度外,也持續透過各式廣告通路與實體宣導活動,讓民眾了解菸酒法規,藉此減少誤觸法網的狀況,同時,也希望讓民眾成為防杜私劣菸酒的一環。
陳勇勝局長表示,從自身守法、拒買來路不明菸酒做起,發現違規情形,勇於向主管機關舉報,安全公平的菸酒交易環境,需要你我的共同維護。
如有任何菸酒法令相關疑問,歡迎撥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諮詢專線 07-3314320,或至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查詢相關資訊。
警語: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私菸入手健康出走,私酒入口生命失守。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