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太多?轉售免稅菸酒恐觸法 - 熱門新訊 -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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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買太多?轉售免稅菸酒恐觸法

2024/02/27 09:10

海外旅遊正夯,久久出國一次,難免失心瘋大滿特買,而機場免稅店販售的菸酒品,售價遠低於國內市場行情,因此許多國人會選擇購置菸酒品攜帶回國。但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旅客如要攜帶菸酒品入境,不管是年齡、數量或用途都要注意。

攜帶菸酒入境 年齡、數量及用途都有限制

攜帶酒品入境須年滿18歲,攜帶菸品入境須年滿20歲。免稅數量為:酒品1公升(不限瓶數),菸品200支(1條)、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旅客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品,且未向海關申報,超量部分將由海關沒入,並裁罰新臺幣500元至5,000元罰鍰(菸酒管理法第45條)。

另外,攜帶入境的免稅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餽贈,不能轉售,否則會以販賣私菸酒,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罰鍰。許多民眾因為不知道這項規定,而將免稅菸酒放到網路上販售,賺取外快,導致觸法受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表示,販售行為不以交易完成為要件,一旦將菸酒品PO上網販售,就有被開罰的可能,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目前仍禁止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

菸害防制法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正式上路,明訂全面禁止電子菸,加熱菸及它的載具也納入管理,業者製造或輸入加熱菸前,應通過衛生福利部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特別提醒,加熱菸雖未像電子菸一樣被全面禁止,但政府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及菸害防制的立場,仍不開放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不論數量多寡及是否為自用,一律禁止。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陳勇勝局長呼籲,近期有出國計畫的民眾,要注意相關法規,以免愉快的出國旅遊回憶,因為罰單而蒙上陰影,有任何菸酒法規的疑問,都歡迎撥打高雄市政府菸酒諮詢專線:07-3314320,或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查詢。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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