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菸酒品要注意 常見疑問大解析 - 熱門新訊 - 自由電子報
晴時多雲

販賣菸酒品要注意 常見疑問大解析

2022/11/04 07:03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實地走訪轄內各營業場所,積極輔導菸酒業者合法經營。(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考量菸酒品對健康的影響,政府針對菸酒品的產製、輸入及販賣皆制定了許多規範,為了避免業者因不諳法令而受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特別整理了常見的違規型態,請業者執業時多加注意:

不得販售未經許可產製之酒品

於道路旁或特產店裡,常見到農民在販售私釀的酒品,並取名為「○○露」或「○○液」,雖然產品名稱未包含酒,但只要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且產製前未取得財政部核發的許可執照,就屬於私酒,除符合自用,且成品及半成品每戶合計未超過100公升免罰外,一旦販賣私酒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逾期菸酒品不得繼續販賣 違者將依法開罰

為保障民眾安心消費,依菸酒管理法規定,菸酒品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且會因為業者別不同,而有不同處罰: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若違反,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菸酒販賣業者若違反,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除了罰款外,主管機關還會通知業者依限回收銷毀逾期菸酒品,屆期不遵行者,按次處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切勿為了蠅頭小利,害人又害己。

不得利用網路販賣菸酒品 免稅菸酒品亦不得轉售

現今網路購物非常盛行,許多店家除了原有的實體店面外,也會在拍賣平台(如Yahoo、蝦皮、PChome、旋轉、露天…等)開設銷售帳號、透過社群軟體(如LINE@生活圈、臉書粉絲專頁)推播促銷廣告,或架設網站讓顧客隨時都能買,菸酒業者也不例外,但為了保護兒童與少年的健康,防止有人將菸酒品販賣給未成年人,我國目前仍不允許透過網路販賣菸酒品,違規者將面臨新臺幣1萬至5萬罰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醒業者,從事線上銷售時要特別注意。

業者若有菸酒法令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檢舉專線:(07)3314320提出檢舉,或上網查詢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查詢資料。

警語:未滿18歲禁止飲酒 拒私菸酒 健康久久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熱門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