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1月再啟用9處路口科技執法 用路人請遵守交通規則 - 熱門新訊 - 自由電子報

嘉義縣11月再啟用9處路口科技執法 用路人請遵守交通規則

2022/10/26 16:04

嘉義縣11月再啟用9處路口科技執法 用路人請遵守交通規則

嘉義縣警察局將於本(111)年11月1日再啟用9處多功能智慧科技執法設備,針對超速、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行駛、轉彎車占用直行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及車輛不禮讓行人等多項交通違規行為自動進行蒐證取締。

警察局指出,本次所建置之科技執法設備,均位於車流量較大且交通事故或違規件數較多之路口,常見事故肇因以不依號誌、標誌、標線行駛、直行車及轉彎車爭先搶快及車輛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居多。

嘉義縣11月再啟用9處路口科技執法 用路人請遵守交通規則

為提升上揭路口交通安全,因此配合中央專案經費補助,規劃建置科技執法設備,期能透過AI車牌辨識系統及智慧攝影機,進行24小時全天候監測執法,取締交通違規,並督促駕駛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所建置之路口如下:

一、民雄鄉台1線與164線口
二、民雄鄉164線與嘉81線口
三、民雄鄉166線與嘉109線口
四、大林鎮台1線與中山路口
五、朴子市光復新路與台19線口
六、東石鄉157線與嘉7線口
七、水上鄉台1線與168線口
八、太保市159線與嘉64線口
九、中埔鄉忠義路與大義路口

警方提醒用路人應確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行經路口時各向來車應注意遵守號誌、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切勿為了搶快而釀成交通事故,也避免遭到舉發大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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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提醒民眾,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即將施行!全面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提醒各位駕駛們必須符合3大條件才能上路。

一、已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
二、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三、駕駛年齡滿14歲。

微型電動二輪車申領牌照原則區分為:新車領牌與新法施行前已使用中車輛請領等2類。但不論何者,領用牌照時皆須繳驗證件為: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車輛來歷證明(國內製造車輛之出廠證明、進口車輛之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照證、統一發票)及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強制險等。依新修正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領用牌照行駛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於納管前所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違反者最高可裁罰新臺幣3,600元!另外,其車輛所有人亦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將不予登記、換照、發照。

相關疑問,歡迎洽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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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道安會及嘉義縣政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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