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夯 轉售免稅菸酒視同「販賣私菸酒」 - 熱門新訊 - 自由電子報
晴時多雲

出國旅遊夯 轉售免稅菸酒視同「販賣私菸酒」

2022/08/12 07:43

近兩年受COVID-19疫情的影響,各國都嚴格控管邊境,許多想出國旅遊的台灣民眾都無法成行。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邊境政策逐漸鬆綁,民眾出國的需求也隨之增加,而出國旅遊的必備行程絕對少不了逛免稅商店,其中又以菸酒品最受大家喜愛,因為少了關稅、菸酒稅、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等,售價遠比國內的市價低很多,許多民眾習慣在入境前購買一些菸酒品帶回家。不過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也特別提醒,在享受免稅商品優惠的同時,也不要忘記注意相關法規,避免誤觸法網,吃上巨額罰鍰,讓美好的旅遊回憶抹上汙點!

免稅菸酒品僅限「自用、餽贈」 若轉售將依法裁處3萬元至50萬元罰鍰

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每位年滿20歲的入境旅客可攜帶的免稅菸酒數量為:酒品每人每次1公升(不限瓶數)以下,菸品每人每次捲菸200支(1條)、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三擇一適用。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再次提醒,免稅菸酒品僅限自用或餽贈親朋好友,若想利用網路、臉書、LINE、蝦皮等方式轉賣免稅菸酒品,更甚至於營業場所公開轉售免稅菸酒品,從中賺取差價、謀取利潤,都將會依販售私菸酒論處,並依照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處以3萬元至50萬元罰鍰,若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則加重處罰,處以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至5倍罰鍰,最高可罰600萬。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因小失大,遭到重罰。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陳勇勝局長表示,於菸酒管理法的裁罰案件中,販賣免稅菸酒品為民眾常犯的違規行為之一,且原因多為不熟悉法令、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因此,財政局日後仍會持續加強菸酒相關法令的宣導,希望可以大幅減少此類案件重複發生。

歡迎上網查詢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

警語:吸菸過量有害健康 安全誠無價酒後找代駕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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