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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時多雲

學校食安問題 把關責任歸屬在誰

2016/06/30 10:30

近幾年引發的「食安風暴」,讓家長們對孩子在校飲食安全,開始提心吊膽。對於校園營養午餐安全,到底誰該來規範,眾說紛紜。(本報資料照)近幾年引發的「食安風暴」,讓家長們對孩子在校飲食安全,開始提心吊膽。對於校園營養午餐安全,到底誰該來規範,眾說紛紜。(本報資料照)

文/楊力宣

在台灣早期的校園生活裡,父母每天都會備好餐盒,讓孩子帶去學校,與同學分享彼此的家庭菜。而這樣的回憶,在民國62年,台灣結束美援後,政府改自籌經費辦理學校午餐,『備餐任務」』就從家長轉嫁到校長及老師身上。在當時,學校必須接受國民教育行政命令與相關計畫指導,開始辦理學生午膳,從此成為難以推辭的任務。

政策不完善 影響學生在校用餐品質 

近幾年引發的「食安風暴」,讓家長們對孩子在校飲食安全,開始提心吊膽。台北市家長協會常務理事-楊昭瑾就認為,中小學生每年在學校食用午餐約200頓,對於不常開伙的家庭來說,在校食用次數多於在家用餐;換句話說,食安拉警報,學生往往是最大受害者,尤其是基層學校未必能善盡把關責任。

學校膳食出問題,除了政策與制度的不完善,也和各校對午餐承包商的實際限制有關。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張旭政理事長就指出,過去北部地區曾發生相關弊案,在中部也時有所聞,追根究柢,問題還是出在廠商與學校間的恐怖平衡。承辦廠商一旦優先考量所得利潤,就會犧牲學生用餐的權益與品質,即使午餐食材標示CAS,都難以保證安全。

學校專業在教育 政府應劃分責任歸屬

民國90年,政府依中央財政收支劃分法,將學校午餐經費改由地方政府自行籌措,導致經費不足,以及民國97至102年間物價快速攀升。兩者交互影響下,致使有能力辦理團膳的業者,得以左右學校午餐的成效;再加上,學校缺乏有力的法令支持與防弊機制,食材品質難以維持,讓學校營養午餐進入「黑暗時期」。這樣的情況,直到102年底,由立法院首次通過修正《學校衛生法》,以及104年再修正,制度缺陷才略為改善。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台大約兩成多學校採取民辦民營用餐盒與桶餐,尤以受限場地經費的北部學校委外最多。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翁慶才理事長曾感嘆,「長期以來,不論是行政、立法、監察等政府機關,皆便宜行事濫用學校教育功能、壓榨教育人員對教育的熱誠,無限上綱地賦予不適用的政策任務及不對等的期待,讓學校包山包海,置行政和老師處於無米之炊。學校午餐不過是學校經費捉襟見肘的冰山一角!」翁理事長也指出,政府錯誤的政策引導社會和家長對學校產生錯誤的期待,他建議行政機關應依法編列足夠經費預算,建立合宜監督機制,免除老師驗收、監廚等非專業工作。

學生午膳責任,從家庭轉嫁到學校,但又缺乏有力的法令支持與防弊機制,食材品質恐難以維持,反倒使營養午餐進入「黑暗時期」。(本報資料照)學生午膳責任,從家庭轉嫁到學校,但又缺乏有力的法令支持與防弊機制,食材品質恐難以維持,反倒使營養午餐進入「黑暗時期」。(本報資料照)

家長、校園、社會協同 食安把關效益高

部份關心學校午餐問題的家長團體也提出建議,認為學校營養午餐興辦40年來,政策與法令不完備,才會任由學校行政與教師承受莫大的壓力,與其追究學校校長辦的好不好,應該先反問主管機關提供了甚麼政策。反觀日本,早在2005年就制定《食育法基本法》,帶動學校與家長關心學生的飲食安全與健康,以及環境與農產鏈結。以此為例,台灣應該正視且揮別過去學校午餐錯誤的發展觀念,協同社會各界與家長做學校的後盾,才能讓孩子在學校吃得更健康、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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