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謊稱外籍配偶 雇主僱用遭裁處 - 熱門新訊 - 自由電子報
晴時多雲

外國人謊稱外籍配偶 雇主僱用遭裁處

2017/11/03 19:50

桃園市外籍勞工人數約10萬9千人,居台灣各縣市之冠,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常因不熟悉規定而違反法令,其中最常違反的條文為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外國人」的規定,其次為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可見非法僱用及從事許可外的工作仍為最常見的違反情形。

今年6月本市查獲一名雇主因急需看護照護其重病住院之兒子,僱用一名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阿莉,因阿莉自稱為結婚來臺的外籍配偶,雇主未詳查證件即僱用阿莉,被本局以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之規定裁罰新臺幣15萬元。

雇主違反法令原因多為不諳法令、未查明相關證件正本,或被外籍勞工矇騙,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呼籲外國人未經申請,不得在我國工作,即使聘僱外籍配偶工作也要仔細確認居留證、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本,且核對正本證件照片與本人無誤後影印留存,才可安心僱用。如身分確認過程發生疑義,可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居留證查詢專區」(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Data.aspx),有居留證樣本及檢查重點等相關說明或電話:02-23889393洽詢,以免觸法受罰。另外,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特別在官網上提供互動式電子書,提供有需要的民眾下載及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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